(原标题:“海上地标”海口湾灯塔酒店项目折戟调查)
烂尾的人工岛栈桥
“海口将用三座七星级海上地标,打造海口湾世界级度假区,秒杀迪拜。”媒体曾宣称“合力秒杀”迪拜的海口三大“海上地标”,其中包括位于海口主城区“黄金海湾”——海口湾填海区的七星级灯塔酒店项目(也称“海口世界贸易中心”)。
早在2008年,海南当地媒体曾公开报道,海口预占用海域38.99公顷,投资110亿元,建设七星级灯塔酒店等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海南,甚至东南亚的地标性建筑,预计2015年交付使用。而事实上,“海上地标”海口湾灯塔酒店项目如今成了“半拉子工程”,偌大的人工岛杂草丛生、垃圾满地。
偌大的人工岛如今杂草丛生、垃圾满地
一纸“出让金催缴通知书”
2017年4月27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在海南当地媒体上发布一则《关于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简称“通知书”)。尽管并未对项目直接点名,但实际上,该地块正是海口湾灯塔酒店项目用地。
因为,被催缴对象“海南中汇宏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汇宏基公司”),也正是海口湾灯塔酒店项目的投资开发商。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通知书了解到,早在2013年11月7日,海口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海南中汇宏基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海南中汇宏基公司应在领到第一期土地证后3个月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5.295亿元。
2014年3月19日,海南中汇宏基公司领取了第一期153171.84平方米的海口市国用(2014)第0023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企业至今未缴交剩余土地出让金5.295亿元。
为此,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海南中汇宏基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交剩余土地出让金5.295亿元,并缴交每日按未缴部分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通知书称,如果海南中汇宏基公司不按时缴交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该局将根据出让合同和协议书的有关约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通过查阅发现,早在2012年4月27日,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曾在当地媒体发布一则《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海南中汇宏基公司受让位于海口市海口湾面积为30.634367公顷(即306343.6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用地为“住宿餐饮用地”,成交价为108900万元(其中含景观桥建设工程保证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