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到期,时隔3个月女方撤诉不离了
6月14日下午,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内,一对“85后”夫妻拿到了申请撤诉的裁定书。
三个月前,3月8日,这对夫妻因家庭纠纷,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可能是“冲动性离婚”,法院向这对夫妻发出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双方回家“冷静”三个月,这也是我省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6月7日,三个月“冷静”期满,经过法院多次调解,提起诉讼的女方,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6月14日下午,安岳县法院对此作出了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案情回顾
85后夫妻起诉离婚法院让先“冷静”三个月
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该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经过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打了一次架,女方离家出走了。”主审法官李红婷介绍,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李红婷说,经过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的个性,离婚可能是出于一时冲动。”
今年3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女方曾有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李红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该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说,因为是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最终形成。“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言辞十分恳切,特别是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了这对夫妻3个月“离婚冷静期”,并提出了基本要求:“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蒋新儒说,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冷静期满
法院多方调解女方夜里致电表示愿撤诉
6月14日下午,主审法官李红婷将“民事裁定书”交到了这对“85后”夫妻手中。裁定书提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相关法律,法院依法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