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惨剧,在忍让和沉默中上演)
因家庭琐事对母亲进行殴打并持刀刺扎母亲左胸部,致母亲急性大失血死亡。6月9日上午,韩斌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认为母亲偏爱弟弟
再过十来天,就是韩斌50岁的生日了。过去的这些年,他曾开过两年出租车,但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如今到了该知天命的年纪,他依然靠年近八十的老母亲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度日。
韩斌有个弟弟,今年已经43岁了。因弟弟没有劳动能力,一直享受低保待遇,弟弟和母亲住在一起。以前,韩斌很少在家居住,但没钱时他会回家要钱,母亲每月会固定给他1500元。而父亲,则已于2014年去世。案发前很长一段时间,韩斌和母亲、弟弟共同居住在一套单元房内。
韩斌平时喜欢喝酒,几乎每天都喝,酒后他经常打骂母亲,就在母亲去世的前几天,他又将母亲的眉骨打伤了。韩斌每次和母亲吵架时,弟弟都会暂时逃离,到外面躲个清净。而母子俩每次吵架的起因也都很简单——韩斌觉得母亲对弟弟比对自己好,经常偏袒弟弟。就因为觉得母亲偏心弟弟,韩斌还曾动手打过弟弟。
2016年11月30日16时左右,韩斌在家喝完酒,又跑到母亲所在的房间和母亲吵了起来。他一开始只是和母亲争吵,后来则动手打了母亲嘴巴子,最后他竟跑去厨房拿来一把水果刀刺向母亲。案发后,韩斌称因为酒精的作用,他已经无法完全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他只记得自己拿刀刺向了母亲,但刺伤了母亲哪个部位他并不清楚。随后,他揪着母亲的脖领试图将母亲拽到弟弟所在的房间,刚到弟弟房门口,他就发现,母亲已经没有了气息。于是,他赶紧让弟弟找人报案,随后,他自己也拨通了报警电话,并在案发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被控故意伤害罪
针对韩斌所犯下的罪行,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韩斌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对自身的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进一步解释称,韩斌之所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是因为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韩斌和被害人为母子关系,虽然关系并不融洽,但韩斌没有蓄谋故意杀害母亲的意图,案发当天,他虽持刀将母亲扎死,但他并没有反复刺扎母亲,也没有刻意刺扎母亲的要害部位,而是在酒后刺扎母亲,反映出主观上的一种伤害故意,他对母亲死亡的后果显然是排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