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女士展示在酒店住宿的凭证。酒店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尽适当的注意义务后仍然不能避免财物丢失的(即不存在过错的),其不必承担责任。
窦女士展示在酒店住宿的凭证。
都过这么多天了,酒店没有给我一个能够接受的答复。”5月31日,紫云自治县某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窦女士向贵州都市报安顺记者站求助称,5月20日新婚不久的她和老公入住县城亚鲁王广场对面“城市微酒店”,小偷潜入房间,偷走了她包里所有的现金,至今酒店方面没有给一个说法。
窦女士:小偷太可恶,连2角钱都不放过
“我当时是在美团上订的房间。”今年27岁的窦女士说,5月20日晚上11点过,她和她的老公住进城市微酒店。5月21日早上,窦女士起床后发现自己手提包内的财物被偷,共有6800元的现金。“我老公在外地上班,那天他过来,我们就请紫云的朋友吃饭,这些钱是朋友们送给我俩的结婚礼金。”
房间窗户正对疏散通道。
“小偷太可恶,连2角钱都不放过。”窦女士介绍,发现钱被盗后,她仔细看了看门窗,门是从里面反锁好的,她觉得小偷应该是从窗户进来的,窗户外是安全疏散通道。“我手提包里面的钱被偷得干干净净,连钱夹里面的两张1角的都不放过。”
窦女士说,当天晚上她和丈夫进房间时,窗帘是拉上的,她就没有确认窗户的插销是否插好。“我们是住在4楼,我就没有想太多。”
酒店:不能确认
窦女士被盗金额,该起事件没有责任
窦女士认为,她的现金是在酒店内被盗的,该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给以赔偿。对此,酒店负责人回应,已经报警,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记者跟随窦女士来到“城市微酒店”了解情况。
站在疏散通道转角平台,窦女士显得很无助。
“我们的门窗没有被破坏,我们咋可能客人说被盗多少钱我们就认多少钱?”在酒店大厅,有事外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