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崔洁通讯员雒呈瑞)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对被告人赵连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抢劫伤害医生一案(本报2017年2月19日一版曾报道)依法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2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无业人员赵连生经事先踩点,携带“红包”和匕首进入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外科副主任孙某的办公室,并将门反锁。随后,赵连生拿出“红包”送给孙某,孙某当场拒绝。赵连生当即掏出匕首威胁孙某交出财物。孙某不从,握住赵连生持刀的手大声呼救,两人遂扭打在一起。其间,孙某的左大腿内侧被刀刺伤、牙槽骨骨折(经鉴定,两处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赵连生后被撞门进入的群众当场抓获。
案发当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赵连生刑事拘留。2月18日,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批准逮捕。
据鼓楼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赵连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以送“红包”的方式勒索被害人孙某财物,在“红包”被拒收、勒索不成后,持刀威胁孙某交出财物,其行为已转化为当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符合抢劫罪的行为特征,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连生在案发当天的三份供述均供称,因为孙某妨害了其帮人挂号收取好处费的“生意”,其出于报复才对孙某实施了伤害。公安机关根据赵连生的供述与孙某的陈述初步认定赵连生故意伤害孙某的犯罪事实,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赵连生刑事拘留。但随着侦查活动的深入,办案机关发现赵连生的供述与事实不符。赵连生也改变了以往供述,承认其系为了减轻刑事责任有意作了虚假供述,真实情况是想勒索医生财物,因勒索不成才实施抢劫。
为查明案件事实,鼓楼区检察院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指导下,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全面收集证据,赵连生实施抢劫的主观意图得到其他证据的佐证。因此,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对赵连生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