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化名)参加公考成绩第一,但因HIV检测呈阳性被拒录。
“这次拒录等于否定了我整个的奋斗方向。”2015年12月,王克(化名)报名参加江西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虽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但因在体检环节中查出HIV抗体阳性,王克被拒录。
上饶市人社局拒录的依据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18条,“艾滋病,不合格。”4月13日,王克一纸诉状将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至法院。他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他是至今七起艾滋病人受歧视官司中唯一一位出庭的原告。
近年来,因患艾滋病遭遇就业受歧视的官司逐渐增多。不少律师认为,《劳动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都有“不得歧视艾滋感染者”的内容,《劳动就业促进法》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某些条款与上位法相悖时,应该视为无效。
“他说我至少是道德不行。”王克无奈地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说起人社局领导对他的评价。“得病后,食堂把我的饭都给停掉了”,体会到人情冷暖之后的王克坚称,自己要把官司打下去,“如果不较这个真,这样的事情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
2016年10月14日,王克接到了上饶市信州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王克的诉讼请求。10月18日,王克提起了上诉。
患病:得知感染HIV便安排了后事
北京时间:什么时候发现感染HIV的?
王克:2015年春节后不久知道的,三个医生把我叫到一个小房间,非常正式,我当时就吓到了。
医生问我吸不吸毒,我否认了。他又问我嫖娼吗?交过几个女朋友?我没正面回答,反问医生,“问这些干嘛?你有什么说什么,我会抗得住的。”我当时以为是与性有关的癌症。
医生随后问我听过艾滋病吗?我第一反应是,“难道我得了?”医生说:“对,你有,但不会马上死。”
北京时间:之前有症状么?
王克:前年有一阵走路很喘,腰痛,一开始我以为是喝酒喝多了,还找了中医针灸按摩,效果不大。后来越来越严重,医生说是胸膜炎,吃了点药。但是没多久又复发了,吃药也不管用。有一天突然晕倒了,住院后才查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