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中院作出的终审裁定。
原标题:新疆夫妇160余次上访被控敲诈法院政府,终审判寻衅滋事罪
新疆“王增营夫妇被控敲诈政府法院案”有了最新进展。
8月14日,王增营的辩护律师雷小冬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于当日收到了该案的终审裁定,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克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构成寻衅滋事罪。
4年前,王增营、张培凤夫妇认为当地法院错误执行致他们无家可归,申请国家赔偿312万余元,但被喀什市法院驳回,遂开始上访。
新疆阿图什市检察院后来指控,王增营夫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持续多年的无理缠访为要挟手段,向喀什地区中院、喀什市法院、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政府索要于法无据的近313万元赔偿,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阿图什市法院一审认为,王增营夫妇的行为不属于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要挟方法,国家机关也不存在因恐惧而交付财产的情形。但王增营夫妇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工作机关的工作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审判决后,王增营提起上诉,克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开庭审理,并于8月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非正常上访被控敲诈法院政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源于一起土地租赁纠纷,农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为此打了6年官司,法院先后十二次裁判,最终王氏夫妇艰难胜诉。
喀什市信访部门出具的一份文件称,此案中,当地乡政府对涉案土地“一女二嫁”,造成法律关系混乱引发纠纷,存在过错。
胜诉后,王增营以曾审理该案的喀什市法院“违法提起再审和错误执行”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请求赔偿其6年的果园收入损失、因被错误执行导致无家可归及上访造成的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3129750元。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1年6月,喀什地区检察院曾对该案作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喀什市法院在这起民事官司中曾作出过错误的生效判决,且曾将不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再审,程序违法。
新疆高院之后对该案作出的一份再审民事裁定书,也确认了上述再审检察建议书中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