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10月14日消息(记者陈鹏)近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总队将持续采取“异地调警、全天查纠、每日曝光”等高压态势对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宣战,该行动只设起点,不设终点。昨天是“异地调警”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的第二天(10月12日—13日),从市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获悉,全市184个专项检查站共查处酒驾115起,其中饮酒驾车99件、醉酒驾车16件。其中,云阳大队、万州支队、两江新区支队分别查获酒驾14件、9件、7件,居酒驾查处数量的前三名。
平时看别人“热闹”今天成别人的“热闹”
10月11日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解放路南海城路段开展全市夜查统一集中行动。21时20分许,民警发现渝HNXXX1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高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高某的血液酒精测试值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查中,民警发现高某持B2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已满10年。高某自称其从事汽车维修工作已有20多年,是名副其实的“老司机”“老师傅”,“平时自己就喜欢在南海城家中的阳台上看警察查酒驾,从没想过自己也会被查。”高某告诉民警,当晚厂里有个业务应酬,席间喝了1瓶啤酒,感觉自己没事,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也比较自信,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往家里走了,未曾想到在家门口被民警查到了,现在后悔极了。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高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8条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满12分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在规定时间办理降级换证,高某的B2驾驶证在按照相关程序接受处罚后将降级为C1M。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一肚子“隔夜酒”照样是酒驾
10月12日上午,大渡口交巡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对一辆棕色小型轿车进行拦截后发现驾驶员满嘴酒气。“我们立即对刘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44毫克,属于饮酒驾驶。”原来,10月11日晚上,驾驶人刘某曾和朋友一起吃饭到凌晨一点,期间喝了四瓶啤酒。
“都睡了一觉,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怎么还会被查出酒后驾驶?”面对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刘某觉得挺郁闷。民警提醒:虽然每个人的身体条件不同,但不管你何时喝的酒,包括隔夜酒,只要酒精浓度测试结果达到或超过20毫克/100毫升,就是酒驾行为。由于体质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时间与个人饮酒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还是要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准。很多人以为喝酒后睡一觉就没事了,其实这是个误区。判断驾驶人酒驾与否,不是以酒后休息了多久来判断,而是按照体内的酒精含量。如果头天晚上司机喝酒非常多,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身体并没用将全部酒精分解掉,次日上午再开车照样可能造成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