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校园伤害案 学校被判担责
多发生在小学和初中阶段 体育课及自由活动时间高发
近年来,因课间打闹致伤、体育运动摔伤等各类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
昨天,北京二中院对该类案件进行了通报,根据二中院的统计,校园伤害纠纷案件大多发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体育课及其他自由活动时间易引发伤害纠纷,在这类案件中,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
案例
打球致牙齿断裂 学校担主责
小付与小路是小学五年级学生。在一次乒乓球运动中,体育老师将学生分为四组,排队按顺序轮换打球。小付按顺序应排在小路后打球,活动开始不久,当小路挥拍扣球时,手中球拍击打到小付嘴部,致其牙齿断裂。后小付起诉到法院,索赔5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小路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小付与小路已年满十一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体育课上乒乓球的练习活动中,小路在打球过程中,没有能注意安全,将小付击伤,作为直接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小学在体育课上没有对学生在活动中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安全教育,没有对轮换打乒乓球等候同学所站位置、距离做出明确要求,疏于管理,法院确定小学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
原因
家长忽视对孩子安全教育
2014年至2017年,二中院先后审结校园伤害案件33件,共涉及未成年人51人。根据法官统计,同学间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有21件,其中近五成系课间、午休、到校与离校等自由活动时间同学之间嬉戏玩耍导致。
对于校园伤害案件的原因,法官分析认为,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家长们大多比较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缺乏对孩子安全意识及知识的教育。有的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关注不足,不能正确对待孩子的负面行为,不能及时引导孩子通过正确方式处理与他人的纠纷,甚至纵容孩子犯错,引发严重后果。
此外,学校教育、管理存在不足或漏洞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学校应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提供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学生安全健康。但调研中发现,部分学校教学活动安排不合理,体育活动中缺乏对学生的必要指导与保护,导致学生在运动中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