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9月19日消息(记者刘涛)近期,四川宜宾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高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吴某清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缴获居民身份证原件8094张,银行卡(普卡)1316张,银行卡(套卡: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均为一人身份证办理)118套,电话卡124张,扣押涉案车辆2辆。
2017年6月,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接邮政银行报警,称有人在该所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涉嫌侵犯他人公民信息。获悉这一线索后,宜宾市公安局成立由市局网安支队、高县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联合侦办此案,成功抓获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的5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严某富、王某珍、卢某光、严某先,并当场缴获大量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经审查,5名犯罪嫌疑人的上家为福建人吴某清。
6月22日,专案组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将上述5人上家吴某清抓获。经审讯,吴某清供述:从2015年3月至今,其通过QQ联系上家,以160元—230元每张不等的价格购得居民身份证210余张,再以每张身份证300元价格转卖给马仔严某富、王某、王某珍、卢某光、严某先五人。严某富等人得到身份证后,先后流窜至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办理银行卡,办理成功的银行卡以800-1200元(四大银行1200元,地方银行800元)的价格卖给吴某清,吴某清再以每套1600—2000元卖给下家卢某庆、赖某辰、“阿童”等人,从中非法获利十万余元。
经查,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吴某清从上家“小陈”处以140元/张的价格购买60余张身份证,2017年通过互联网从郝某君、张某稳(两人为同一团伙成员)处购买了大量身份证件。
2017年7月,专案组远赴河北省邯郸市和邢台市,将该团伙成员三人张某稳、郝某君和张某抓获,并在其居住地查获居民身份证原件8094张,银行卡(普卡)1316张,银行卡(套卡)118套、电话卡124张及其他涉案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