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9月4日消息(记者周洪 通讯员 高远)今天下午(9月4日),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上海首次启动法官助理遴选初任法官工作的背景、意义、程序及特点作了深度解读。上海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张晓立,政治部副主任卫建萍出席发布会。
2015年,上海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法官入额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两批法官入额,第三批法官入额正在有序推进中。此次遴选是上海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它既是进一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创新之举,同时也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度、保持法官队伍良性发展的应有之意。
据统计,上海目前有法官助理1939人,这支队伍已具备一定规模,资历、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已臻成熟。在法官员额使用上,上海使用员额数为29.7%,为法官助理预留了合理空间。
“这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向记者介绍,根据中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的规定,上海高院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形成了目前考核与考试相结合,全市统筹、竞争择优的初任法官遴选方案。同时,遴选实行统一平台,统一遴选,高、中级法院的法官助理遴选为初任法官后,将统一到基层法院任职。
“以后,基层法院的法官从全市法院法官助理中择优遴选,高、中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法官中逐级择优遴选,上海将逐步构建法官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郭伟清说。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此次法官助理遴选方案一共细分为8个步骤,分别是申请报名、岗位承诺、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考试面试、遴选委员会遴选、上海高院党组审议、任命法律职务。
其中,考试面试环节中的“庭审面试”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所谓庭审面试,即由考生担任办理案件的法官进行模拟开庭,上海全市法院资深审委会委员担任面试考官,部分优秀入额法官担任案件当事人,该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审判程序的熟练度、规范性以及庭审驾驭能力。
“这次考试包括的法学理论笔试、文书撰写笔试和庭审面试,就是对照法官应具备的法学理论知识、文字表达和庭审驾驭三大能力。”张晓立说。
目前,通过前期申请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程序,上海共有296名法官助理于9月2日参加了遴选考试,这些法官助理平均年龄32.5岁,其中最大48岁,最小28岁。他们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85.5%的法官助理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从事司法工作6.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