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31日电(杜刚、冯渺)新疆工商部门近期公布四大领域、15条不公平格式条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合同监管处副处长艾合买提·贺加介绍,在旅游、物业服务、汽车销售和公用事业领域中,存在15种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各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旅游领域包括: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第三方行为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经营者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等。
物业服务领域包括: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时,应经物业部门同意,并缴纳足额的装修保证金后方可施工;消费者不交或者晚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予卖电、卖水、卖门禁卡;业主领取购房钥匙未入住,物业公司强制收取物业费等。
汽车销售领域包括:厂家停机检修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车,可不视为甲方违约;任何未在本公司特约销售服务店进行定期保养及修理的车辆,将失去保修权利等。
公用事业领域包括:用户每年在供暖前的规定时限内办理续停或停暖手续,过期恕不予办理等。
艾合买提·贺加介绍,工商部门此前收集了不公平条款,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论证会,进而向社会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董琳表示,涉及不公平条款的经营者和行业要在10月1日前予以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将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消费者如遇到这些条款,可向工商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