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是世界通航密度最高的江海水域,是长江黄金水道的‘钻石航区’,长江江苏段安全状况的好坏对长江航运安全形势的影响举足轻重。‘五种方法’作为长江乃至全国水上安全监管‘二次革命’的一个新创举,值得高度肯定。”8月24日,在张家港召开的江苏海事局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会暨下半年重要时段安全监管专题会议上,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唐冠军高度评价江苏海事局在水上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大胆创新,并要求江苏海事局要在试点运用的基础上着力形成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验做法,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输出“江苏样本”。
2017年,江苏海事局在深入分析辖区特定隐患的内在机制和治理规律的基础上,创新运用其他行业领域在安全管理中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安全监管“五种方法”的新思路。
据了解,“五种方法”一是运用“空管”(借鉴通过推进航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飞机飞行实施有效监控,保证飞行安全和秩序)的方法管理客汽渡;二是运用“核管”(借鉴对核设施和核活动实施安全监督管)的方法管理危化品船;三是运用“军管”(借鉴军事管理区的方法,对进入该区域的人员有严格的准入要求和活动规范)的方法管理黄砂过驳区;四是运用“特管”(借鉴国家电网对苏通特高压管廊的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按照“特高压”的标准进行隐患排查和升级改造)的方法管理桥区;五是运用“网管”(即网格化管理)的方法管理整治建筑物水域。
“以运用‘军管’的方法管理黄砂过驳区为例,我们出动执法人员563人次,执法船艇123艘次,累计拦截88艘准备进入常州孢子洲的运砂船,撤离了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109艘浮吊,驱离了行动开始前已经靠泊过驳浮吊的125艘黄砂船,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7月底前取缔长江江苏段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过驳作业的阶段性整治任务。”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说。
据了解,早在17年前,为解决船舶航路交叉重叠的固疾,着力推动长江江苏段实施航路改革,江苏海事局就提出按照“各自靠右航行”的原则设置航路,并推动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的出台,引领了长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革命”。而随着国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服”的要求,尤其是船舶签证取消后,对照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对标国际一流海事水平的标准,海事部门在革新原有执法理念和模式上担负着艰巨任务,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江苏海事局长期以来都是改革创新的推动者、参与者,在某些领域更是重要的引领者。改革创新已经成为我们的文化基因和精神追求。我们将深入推进‘五种方法’的探索实践,努力形成具有江苏海事特色的创新举措,全力以赴推动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落实好部党组和长航局党委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江苏海事局局长、党组书记马小峰说。(扬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