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山东省自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来,按照两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认真实施。
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主要采取“自上而下划定,自下而上验收,上下结合,充分衔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有序开展。一是按照两部核定下达山东省的划定任务和要求,先行完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二是在做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基础上,从2016年9月起,将工作重心过渡到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同步开展各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审核。 三是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并做好划定成果的验收工作。
从今年1月份开始,山东全省各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依据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和划定方案,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及时形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5月初,山东全省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132个县(市、区)“五项任务”和县级自验工作全部完成。5月中旬,17个设区市市级初审和初验工作全部顺利结束。山东省各级数据库于6月23日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复核。6月30日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132个县(市、区)的划定成果均通过省级验收,标志着山东省历时两年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37万亩
本次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四项成效。
一是数量不减少。山东全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37万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山东省9584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其中城市周边划定基本农田615.54万亩,划定后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61.62%,提高了22个百分点。
二是质量有提高。山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水田与小于15度坡耕地占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均有提高,25度坡以上耕地全部调出;划定后山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30等,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04等,较划定前均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