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之一。8月14日,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郑州市范围内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指出,要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增强住房的居住属性,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积极培育住房租赁专业化企业及住房租赁新业态、新模式,有效增加租赁市场供应,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的出台,将有效改善郑州市住房供应结构,有效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有效吸纳人才促进发展,有效缓解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
《方案》共包括17项工作任务,其主要内容为培育四个市场主体、拓宽六种供应渠道、搭建一个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制定并完善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相关政策以及租赁市场管理配套政策等。
发挥国有租赁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引领带动。发挥国有租赁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现有国有平台中选取1-2家公司,增加住房租赁业务。2017年10月底前购买或长期租赁500套左右存量房源开展租赁业务,12月底前新筹建2000套左右租赁住房。2020年前,国有租赁平台企业持有的住房租赁房源占全市增量的20%。
行业发展。培育和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引进国内涉足长租公寓领域的知名租赁企业,鼓励各类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起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扶持本地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引导成立租赁管理行业协会。住房租赁企业按生活性服务业执行相关支持政策。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开发与租赁一体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展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政府搭建平台,积极促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入股、投资等方式,推动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规范个人出租。在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住房租赁托管管理办法,规范托管行为,吸引个人将闲置住房委托国有或社会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提高住房使用效率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