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8月11日电(邹慧)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期,根据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大兴安岭地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刘德龙等15起违纪行为,现通报如下:
1.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原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刘德龙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用假发票核销购车款、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销毁会计资料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刘德龙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2.大兴安岭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董红霞违规用公款发放福利和加班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董红霞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18500.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3.加格达奇林业局原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薄其军隐瞒事实、借业务培训之机旅游、超标准核销住宿费用、核销本人医疗费用、利用职权谋利、使用虚假发票核销住宿费用、违规开垦林地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薄其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8270.4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4.加格达奇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周野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购买乘坐超标车辆、私设“小金库”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周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5.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王国龙超标准使用公车、公车私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并违规销毁会计资料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王国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大兴安岭岭南粮库主任孙锡禄违规发福利、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核销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孙锡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行署驻大连办事处主任庞占山不按规定上报审核对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庞占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新林区政府原副区长吕翠平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吕翠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加格达奇林业局副局长罗贵平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罗贵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行署营林局生产质量检查验收办公室绩效考评科科长贾庆违规操办婚宴和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贾庆党内警告处分。0.15万元礼金予以收缴。
11.行署公安局副督察长侯万恒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侯万恒党内警告处分。
12.行署财政局原局长刘铁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刘铁华行政降级处分。
13.呼玛县审计局局长徐延彬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费用支出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徐延彬行政记大过处分。
14.行署农委科教科科长王向东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培训费用于单位账外支出和个人消费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王向东行政记大过处分。18000.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15.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李乃林违规招聘工作人员问题,大兴安岭纪委给予李乃林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