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民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和主要负责人,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工作中。各级涉及扶贫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发现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时发现和查处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懒政怠政,数据造假、虚报瞒报,表态时乱夸海口、工作中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
二是以“护民生、促脱贫”为主题,深化民生监督工作。对各类扶贫项目和资金分步骤开展专项监察。深化“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实现2760个深度贫困村走访全覆盖。加强案件剖析,督促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发挥好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今年内完成对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所在县、5个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县的巡视。督促市、县两级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的重点,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严惩重处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定期分析信访形势、梳理问题线索,加强转办、督办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是坚持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扶贫领域发生窝案、串案,或者违纪问题频发、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以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