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特殊教育学校老师许云(左一)将学生带回自己家中,与她们一起做蛋糕,庆祝生日。
(宝应县特教学校供图)
近日,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对未来4年的特殊教育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期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有哪些支持措施?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近日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二期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国家“十三五”规划中要求“提升残疾人群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和教育质量”。《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都对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顺利实施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但特殊教育仍是薄弱环节。比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学前、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实施《二期计划》的意义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巩固好一期成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二是通过补短板、兜底线,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三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作出贡献。
问:《二期计划》提出到2020年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这个指标从全世界来看是很高的。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实现95%的目标关键是要以区县为单位,落实“一人一案”,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过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教育安置。一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招收五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要建立资源(中心)教室,配备资源教师。二是采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方式,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三是采用送教上门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对送教上门的学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加强人财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