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波鸿双重强奸案进行了最后一场庭审,本案的两名受害者都是中国女性。来自伊拉克、在德国避难的嫌犯被判处11年监禁。波鸿检方透露,按照德国现行法规,该案犯至少要在德国监狱度过一半刑期(5年半)后,当局才会考虑是否予以遣返。
据德国之声报道,在法庭的最终陈述环节,波鸿检方指出被告对两名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心理伤害,并强调被告从案发被捕至今毫无悔意。检方指出,被告完全清楚强奸是一种怎样的罪行,在他的家乡强奸甚至能判死刑。检方建议法庭判处被告12年监禁。
受害者的两名律师也强调了暴力犯罪对受害者造成长期的伤害。而辩护律师则只是对控方陈词的一些细节提出了疑问,并无更多的辩词。
主审法官塔拉罗夫斯基随后作出了有期徒刑11年的判决。他特别指出,虽然坐在被告席上的是2015年来到德国、并已在去年正式获得避难身份的伊拉克难民,但是此次审判绝非针对难民。他在判词中说,被告在庭审全过程中无悔意、且在证据几无疑点后方才表示认罪,“否则判决可能不至于那么重。”
第一名中国受害人律师甘策说,她的当事人并不特别关心判几年,“重要的是将罪犯绳之以法。”“此案发生后,不少波鸿民众都通过警方向两名来自中国的受害人转递信件,向她们表示安慰和支持,还有人提供了捐款等帮助。”
凶犯不是战乱受害者,已获避难身份
犯罪心理学家还在法庭上介绍了被告的精神状况及他的生活背景。她说,虽然被告只在伊拉克上过3到4年学,教育程度很低,除了自己名字几乎不会读写,但是他并没有显著的心理疾病迹象。心理学家特别指出,在强奸了第二名受害人之后,被告还抢劫了受害人10欧元,这一举动说明他具备正常的自我意识、认知能力。
她还进一步指出,被告的弟弟证实,被告的家乡虽然处于战乱,但是他本人并没有成为战争受害者。在难民营里,他也对生活感到满意,还参加了一支足球队。他和妻子、孩子的关系也相对正常。被告及其妻儿在案发被捕前就已经获得了正式避难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