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每年年底汇总所属单位军营开放计划,报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备案。
军营开放应当严格按照军营开放计划实施。军营开放计划的调整,按照本条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和备案。
第十二条开展军营开放活动,应当严密做好保密工作,事先拟定保密方案,开展必要的防护伪装,采取针对性技术管控措施,加强对参观人员的保密教育提醒,参观活动结束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
军营开放单位应当会同省军区系统协调驻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参观人员,并组织对参观人员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军营开放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军营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官兵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和防间保密教育,严密组织对重要军事设施、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确保开放活动有序、安全。
第十四条开展军营开放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利用现有条件组织实施。确有必要的经费开支,应当纳入经费预算保障。
第十五条军营开放活动涉及兵力调动的事项,按照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批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海外部队、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军营开放,以及对外开放单位执行迎外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营区开放工作,按照本办法关于军兵种部队军营开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强化全民国防观念的重大举措
中国民兵评论员
经中央军委批准,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营开放办法》。这是军队深入贯彻落实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利用军营文化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深入的实际举措,标志着我军军营向社会开放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对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增进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汇聚形成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
强国必须强军,强军必先强心。国防教育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的战略之举、长远之策。习主席对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支持配合地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是军队义不容辞的责任。《办法》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积极借鉴运用实践成果和经验,充分考虑部队建设实际和军事安全需要,对军营向社会开放的内容、时机、程序和组织实施等重大问题作出了规范明确,为全军部队开展军营开放活动提供了法规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