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淳轩5月10日在庭外
中新社香港5月10日电(记者 李焯龙)香港知名旅游区旺角今年2月发生暴乱,包括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梁天琦在内的34名被告,10日再度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当中1人获撤销控罪,其余被告继续获准保释,下月底再提堂。
当天上午,34名被告先后抵达法院应讯。控罪指,在2月8日晚上至9日凌晨,34名被告参与旺角暴动。
观察者网此前报道,黄台仰与梁天琦曾于3月9日与两名疑似美国领事馆官员在香港金钟一间餐厅密会接近两小时,而部分内容更以普通话进行。
法庭上,控方说,警方就旺角暴乱已拘捕80人,幷为214名证人录取近500份口供,同时收集了35小时警方录像、46小时网上视频资料及超过1万小时的附近街道闭路电视录像。由于材料相当多,警方至今仍未取得最终法律意见。
控方遂要求将33名被告的案件押后至下月28日再讯,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最终法律意见。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有关被告继续保释候讯。
当天,其中1名被告获撤销控罪,控方解释,在考虑所有证供后,认为证供不足以支持控以暴乱罪或其他罪名。
旺角通菜街(女人街)贩商协会主席谭础坚表示,旺角暴乱后,游客担心当区治安转到其它地区消费,连香港市民也减少到当区购物,今年首季营业额按年跌逾50%。
观察者网此前报道,4月7日,43名被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应讯,当中10人被撤销控罪,其余被告全部获准保释。
观察者网发现,香港东网今日报道,今日法庭上还有一个小插曲——曾卷入旺角暴乱的另一名主角、前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向控方要求“报销”600港元,被香港九龙法院裁定为不可信,最后他只得到了190港元的费用,并且在庭外向法庭道歉。他此前要求的600港元包括100港元的影印费,以及两次往返法院的交通费。裁判官发现,林淳轩于2月由囚车押上法庭,不应出现交通支出,于是林淳轩一方马上将交通支出下调至450港元,最终,裁判官认为林不可信,只批出190港元,用于他此前支付的影印费用和往返西环的一般交通费用。
林淳轩在庭外强调自己并非误导法庭,只是“和律师沟通出错”,并且他为自己的失误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