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诉称,2016年3月4日上午10时15分,其到北京北站售票处2号“爱心售票窗口”购买当日北京至本溪的伤残军人优待票,该售票员要求徐先生排队,徐先生出示了其伤残军人证,并要求售票员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要求,给予其优先购票,被售票员拒绝。
徐先生找来值班主任,售票员对着话筒讲“他没有排队”。值班主任称,伤残军人有优先购票权,但后面排队的人不同意。
随后,徐先生拨打铁路服务投诉电话12306,被客服告知“这种情况不予受理投诉”。一怒之下,徐先生将铁路总公司诉至法院。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军人优先非给特权 勿等战争才想起军人
南政评论团
每年的两会,都有军队代表委员,就军人荣誉“甚至军人优先”这一兵役法规定的军人权益,不断提出提案议案。
“乘车优先、就医优先……凭啥处处要优先?”“现在和平时期,军人又不打仗,凭什么优先?”“军人怎么了,军人了不起啊,军人就搞特权不排队啊!”……说到“军人优先”,一些人并不理解,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抱怨。倘若军人要在“军人优先”窗口插个队,那定是要鼓起很大的勇气。在这种种现象的背后,折射的是军人社会地位的下降和军人职业荣誉感的缺失。
需要指出的是,“军人优先”不是给军人的特权,军人优先也不是“与民争利”,这是军人的职业特殊性决定的,军人优先有其优先的客观原因。一般情况下军人不得外出,凡是军人请假必事出有因,哪怕外出看病也有时间限制。平时上街购物,请假时间不超过5小时,路上能少耽误一分是一分,晚一秒销假要受处分;探亲休假一两年才回家一次,谁不想早一分钟回家看爹娘、陪妻儿?军人不论是买票还是办理手续,不像地方人员有充裕的时间等待,“军人优先”窗口经常被人围满,军人“优先一步”,不是“素质差”、摆“特权”,而是自己的合法权益。
军人优先也是国际通例。英法等国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及随行家属每年可免费乘坐火车、飞机等大型交通工具往返一次。美国专门设立了《退役军人优先权法》《双重补偿法》等种类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条款直接明确了现役和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军人配偶以及牺牲军人的遗属在就业、薪酬、晋升等各个方面的优先权利。这些政策,在诸多国家都执行得很好,成为一种公民的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