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生指出,当下的“反腐”叙事通常将“腐败”表述为一种生理学或病理学的隐喻,譬如“毒瘤”或“溃疡”。这种有关身体的想象,将“腐败”限制在“外科”或“皮肤科”所处的肌体表层,而非本质性的部分。“反腐”小说的意识形态使命,在于有限度地揭示“腐败”现象及其根源,并通过想象的方式切除“腐败”部分,以恢复完美的现实秩序。“反腐败”叙事通常为“腐败分子”赋予一种人性化的解释,比如私欲膨胀、人性为财富、权力所异化。唯有东窗事发之时,“腐败分子”方才意识到自我行为的非理性。通过将其解释为一种非理性的结果,作品不再究其深层的社会原因或体制性根源。因此叙事通常会在案情暴露后安排一个“腐败”分子忏悔的情节(比如感叹自己曾是一个干净的“农民的儿子”)。在具有超凡魅力和强力的英雄人物力挽狂澜之下,“反腐”取得胜利。这在叙事中通常被归结为“党领导下的反腐力量与民心的高度同一性,且以后者为绝对的主导,二者的重合使代表党的性质的反腐英雄获得了‘人民性’”,“反腐败”由此被再现为一场“党与人民一道戮力同心祛除自身的非本质部分的战斗”。
尽管《人民之名》的剧情设置并不完全符合刘复生对于“反腐”作品套路的分析,呈现出更为复杂的面貌,然而,影片以“人民”之名展开的“反腐”叙事,显然处在主旋律叙事的逻辑之下。这种表述引发了观者对于影片中“人民”之位置的审思。土逗公社署名郑姿妍的文章《等待他们以“人民的名义”救赎,不如我们用“人民的力量”团结》指出,影片在处理大风厂事件涉及的官商勾结、劳资矛盾、涉黑组织横行等社会问题时,是以一次激烈的工人行动做引子:由于贪官污吏们将人民逼上绝路,廉政清官便可以“人民的名义”执法。然而,在“GDP”、“高速发展”的话语之下,在作为诸种社会力量相博弈、斗争的场域“法律”之中,占上风的往往是优势阶级而非工人。在执法与司法中,亦出现种种不作为、偏袒资方的现象。郑姿妍指出,除了依靠正直的“中央的化身”、以及来自政府的“健康力量”之外,工人维权与工人力量更应当得到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