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为离婚感谢徐志摩,若不是离婚,我可能永远没办法找到自己。”
被徐志摩抛弃的张幼仪,她的人生才不失败。
徐志摩的三个女人,最幸福的其实是被遗弃的原配。
她做的,只不过是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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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幼仪最被熟知的身份,是徐志摩的原配,是中国第一桩西式离婚案的女主角。
15岁结婚,22岁离婚,怀有身孕时的一纸离婚书,成全了徐志摩的浪漫,之后看来,其实也成全了张幼仪自己的人生。
离开徐志摩后的张幼仪,经历了贫穷、丧子、世人嘲讽,却活出了另一个自己。
1927年在东吴大学教授德文
1928年担任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
1949年移民香港
1954年与苏纪之医师结婚
▲张幼仪与徐志摩1921年在欧洲拍摄的第一张合影。影中人穿着入时,翌年二人便告离异。
若硬要说高攀,高攀的是徐志摩才对
我一连三天坐在妈妈和阿嬷跟前忍受裹脚仪式:拆掉血淋淋的布条,泡在水里,重新绑紧。可是第四天早上,奇迹发生了:二哥再也受不了我的尖叫,告诉妈妈别再折腾我了。
“把布条拿掉,”他对妈妈说,“她这样太痛了。”
妈妈说:“要是我现在软了心肠,幼仪就会自食苦果,谁要娶她这个大脚婆?”
二哥就说现在再也没人觉得缠脚好看了。妈妈又问二哥一遍,如果她不管我的脚,将来谁要娶我。
二哥接腔:“要是没人娶她,我会照顾她。”
当时二哥才十七岁,可是从小被教导得言而有信,妈妈就动了恻隐之心,把阿嬷叫来帮忙松绑。打从那天起,我再没缠过脚。
张幼仪是家里唯一一个没有裹小脚的,可在徐志摩看来,她的两只脚可以说是缠过的,他眼中的张幼仪思想守旧,又没读什么书。徐志摩第一次看张幼仪的照片,不无蔑视的说了句:“乡下土包子。”
▲张幼仪与兄弟姐妹于1927年齐聚上海参加双亲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