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酒业1月21日讯,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的通知》,古贝春酒厂旧址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成功入选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起源于明末清初的“古贝春酒传统酿造技艺”,是流传于武城运河两岸民间的一种白酒酿造技艺,经代代相传去糟存精,工艺日臻成熟。1952年,当地几家酒作坊合并,在清光绪年间古窖池、古井基础上建立了“国营武城酒厂”,结束了民间“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经过26年的艰难探索,在1978年诞生了“古贝春酒”,1984年诞生了“古贝元酒”。进入新世纪,“古贝春”“古贝元”双双荣膺“中国驰名商标”,“古贝春酒传统酿造技艺”也被省政府列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下一步,古贝春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结合国家、省、市、县大运河开发利用总体工作方针和布局,认真做好“古贝春酒厂旧址”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开展文物修缮和旅游开发工作,开创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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