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茅台集团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简称“三会”)和公司《章程》修订有关事宜。
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卫东指出,此次对“三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是进一步落实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茅台 “三找”大讨论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要“找问题、找措施、找目标”。从汇报情况来看,修订工作准备充分、扎实细致,体现了群策群力,做到了求同存异。要让职责更明确、权力边界更清晰,切实杜绝重复决策、制度空转、“真空地带”问题,防止出现重大决策风险和隐患。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静仁主持会议并要求责任部门要根据会上的意见建议,继续公开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确保2020年制度“废改立”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与会人员立足茅台发展和自身工作实际,就《议事规则(审议稿)》和《集团公司章程(修订稿)》逐条进行研讨分析,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明确具体修改时限。
茅台党委副书记王焱,副总经理杨建军,纪委书记、省监委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卓玛才让,副总经理杨代永、刘大能、万波出席会议。茅台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刘刚、涂华彬、王晓维,监事会主席游亚林,茅台集团总经理助理彭云、汪智明,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樊宁屏、蔡琼慧、杨宗杰、向平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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