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1月25日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案号“(2021)甘0102执4733号”显示,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1年9月2日,执行标的为120.978万元。
资料显示,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丹,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注册资本1亿元,业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代购代销等。据悉,其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90%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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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1月25日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案号“(2021)甘0102执4733号”显示,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1年9月2日,执行标的为120.978万元。
资料显示,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丹,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注册资本1亿元,业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代购代销等。据悉,其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90%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