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2月14日讯:世联行(002285.SZ)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劲松、胡嘉、朱敏、王正宇、薛文、袁鸿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消息显示,经查,世联行主要存在两大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二是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
深圳证监局指出,世联行2020年和2021年贷款资产减值损失方法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较大,构成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但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九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六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经查,世联行2019年、2020年和2022年上半年与关联方上海沪腾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29日才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公告中,世联行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