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一则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此前公告称,天地源下属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置业投资”,或“原告”)就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告)合作终止协议履行一案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8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天地源与滨投公司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南侧中心商业地块合作协议》。同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合作款1亿元。
2017年10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天地源与滨投公司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南侧中心商业地块合作终止协议》。按照约定,被告应分三次向原告返还合作款9700万元。被告未依照约定按时足额返还合作款,至今尚余4500万元款项未返还。
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天地源与滨投公司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南侧中心商业地块合作终止协议》的约定和相关合同法规定,构成严重违约。
信息显示,在最新公告中,天津置业投资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5月13日,天津置业投资缴纳了诉讼费用。5月21日,经天津置业投资申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了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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