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阳光城公告称,为两家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其中阳光城子公司湖南湘江宾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提供3.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据此,阳光城对湖南湘江宾腾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阳光城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提供的28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据此,阳光城对昆明通盈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而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8.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14%。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24.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08.39%。
查询获悉,据决定书“长公(消)行罚决字〔2019〕0025号”显示,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给予湖南湘江宾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令阳光城 湘江宾馆2#栋及地下室新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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