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可分期发行。
据悉,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葛洲坝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如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
公告中显示,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葛洲坝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葛洲坝于公告中称,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偿还存量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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