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5亿元,实际发行额为5亿元,发行利率为2.90%
信息显示,该债券简称为"20象屿股份SCP002",期限为87日,起息日为2020年2月3日,兑付日为2020年4月30日,单位面值为100元。本期债券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值得关注的是,于1月16日,上清所信息披露厦门象屿取消发行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原定发行日为2020年1月14日-1月15日。彼时厦门象屿表示,由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决定取消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公司将另择时机重新发行。
据了解,于2018年11月20日,厦门象屿便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实行分期发行,此次发行的债券便是其中一笔。
具体发行情况为,于2019年,厦门象屿总共发行了3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达21亿元;于2020年1月2日,厦门象屿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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