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2月5日讯:中华网财经获悉,近日,“来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发布消息,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发布《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来安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措施。
《措施》明确指出,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对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不计入“首套房”,对购房前名下拥有一套商品住房无房贷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孩及以上(未成年)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享受“首套房”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执行“首套房”贷款和税收政策。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成员只有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15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40万元;借款人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连续、足额缴存的,合计月缴存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50万元。
符合首套房首贷政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止)。
同时,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职工在县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资金不足的,可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在滁州市辖区内其他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执行)。
给予部分购房契税补贴。对新购买县内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的,县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贴。
对符合夫妻双方都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县新购房且在县落户、就业的,县财政给予实际缴纳购房契税的100%补贴,只有一方(或单身)符合条件的,给予实际缴纳购房契税的80%补贴。
对符合本县内落户的二孩(未成年)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实际缴纳契税的80%补贴;三孩及以上(未成年)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的100%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对来县落户、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县内购买商品住房,符合《来安县“来者皆安”人才政策三十条》有关规定的A、B、C、D类人才标准,购房补贴从其规定执行。
《措施》还提到,协调国有平台公司收购盘活库存助企纾困。为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竞相压价抛售,导致房地产市场秩序紊乱,冲击老百姓对房地产市场预期和信心,引发集体断供潮和群访事件,带来不稳定的社会影响。县政府协调国有平台公司介入收购一部分困难房地产开发企业库存的商品房(以竣工的商业房为主),通过融资贷款盘活此部分存量商品房资产,平衡化解市场压力和资金短缺的危机,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