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2月24日讯:美的集团发布《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显示,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5000万股-1亿股公司股份,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14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
公告中,美的集团表示,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决定拟继续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持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3504.43亿元,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664.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128.7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5.72%,截至2020年9月30日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20.18亿元。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140亿元,根据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99%、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40%。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累计套现公司股份90,429,936股,尚有170000股待卖出。
具体公告显示,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卖出42,867,900股,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7,412,036股,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卖出20,000,000股,副总裁张小懿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卖出150,000股,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副总裁肖明光先生和财务总监钟铮女士为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分别有105,000份和65,000份期权未行权,第三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至2021年6月27日,肖明光先生和钟铮女士将于有效期结束前择机进行行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唐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