烨星集团:聘任张春英为执行董事为期三年 中华网财经 2021-07-08 14 : 27 A+ A- 中华网财经7月8日讯:烨星集团公告称,董事会谨此公布,自2021年7月7日起,张春英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李一凡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梁家和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以上聘任期限为三年。(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责任编辑:CF006 点击阅读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