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月14日讯:据信用广州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穗增市监处字[2021]2号”显示,当事人广州市增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GC5E09;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173号;法定代表人:陈志华;注册资本:壹拾柒亿陆仟零玖拾叁万元整;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5日;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5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发的“珑玥府”楼盘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本局于2020年5月10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为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173号“珑玥府”楼盘的开发商,其存在广告违法行为被处罚。



具体违法事实显示为广告中含有广告法禁止发布的内容的;发布虚假广告且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情形。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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