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7月24日讯,据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报告中处罚文书号“武城建稽罚决字[2020]22号”显示,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幼儿园及小学项目(复地·东湖国际八期项目)的建设单位,该公司在该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25万元。
具体处罚文书显示,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并结合《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武汉城乡建设局决定对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7月9日。
中华网财经查询工商信息了解到,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背后主要股东为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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