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6月5日讯,据信用南京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建罚决字[2019]第2号”显示,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无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遭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162.1871万元。

具体违法信息显示,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查询获悉,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背后主要股东为中海地产控股65%与平安不动产占股35%。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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