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6月2日讯,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月1日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滨海规自监土地字【2019】第047号”显示,天津市滨海城投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被处罚。
具体违法信息显示,天津市滨海城投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京津塘高速公路和车站北路交口北侧、贻成红墅郡南侧超占土地、建设围墙,其行为涉嫌违反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依据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被责令退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为"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天津市滨海城投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对天津市滨海城投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21.28平方米×15元/平方米=6319.2元",具体处罚决定日前显示为2020年1月20日。
查询了解到,天津市滨海城投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天津贻成集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下属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股30%。

查询官网了解到,贻成集团是以房地产业为主,集港口航务、物业持有、商业休闲、工程制造和船舶制造等多领域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至2019年,已连续14年荣获“天津企业100强”,连续12年荣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连续多年荣获“中国房地产企业100强”、“天津私营企业前10强”,此外还获得“中国地产最具影响力企业”、“天津市信贷诚信企业”等多项殊荣。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