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田党生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下简称“判决书”),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田党生案的一审判决书,田党生被判刑15年。
判决书信息显示,被告人田党生,男,1957年10月30日出生于陕西省礼泉县,汉族,在职研究生文化,曾任中共户县县委副书记、户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户县县委书记、西安市文物园林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西安市人民政府参事,户籍地西安市。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18年8月18日被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一)受贿罪。(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滥用职权罪。该问题被群众不断举报,多家媒体对此予以曝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西安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卷入本案
判决书提到,2007年9月,田党生为西安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在变更土地用途事项上提供帮助等,该公司股东徐某某为感谢田党生的帮助,将西安基尔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徐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发的秦岭北麓高山流水别墅项目一套别墅送给田党生,田党生表示接受,并委托设计公司对该别墅进行绿化设计、制作费用预算。经鉴定,该套房产价值为367.51万元。
信息显示,西安和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05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注册地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高山流水·和城第1幢2单元1层20103号房,法定代表人为金仲周。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证项目)。
此外,判决书信息显示,一审判决,被告人田党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已缴纳)。
被告人田党生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4652.386855万元及田党生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的人民币1200.40641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田党生退缴的人民币1144.629157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办案机关冻结田党生或田党生实际控制的上述住宅、商铺、车位(清单附后)及扣押的两幅书画作品,依法处置后上缴国库。
未追缴的赃款,依法继续追缴。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李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