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据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处罚公示显示,苏州劲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被罚款近120万元。
公示显示,苏州劲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地2017-WG-23号地块项目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中(面积:138182平方米,合同价:39625.33万元),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由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01日擅自施工。
苏州劲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故予以立案。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苏州劲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A股招商蛇口等参股34%(大股东)、北京路劲隽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股33%、厦门禹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参股33%。
根据苏州规划局网站显示,上述苏地2017-WG-23号地块项目,该地块位于苏州太湖度假区蒯祥大道以北、 香山北路以东,在2017年9月5日被路劲以9566元/㎡的楼面价拿下,溢价率20.33%。
此外,苏州劲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经几次股权变更引入禹州地产集团与招商蛇口两大股东。
另悉,2019年上述苏州劲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因未验线被处罚。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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