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网财经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查询中心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了解到,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19]第010643号显示,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对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之内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2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信息显示,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取得了证书编号为DX-A-X3684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上法定代表人为刘宏兵。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刘宏兵变更为李利霖,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变更后30日内未按规定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据天眼查,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为A股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公司。
信息显示,上述公司,在2019年也曾因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这一违规销售被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
该公司在北京显示有6条购地信息,开发项目有北京金科中心、金科·天玺、金科·帕提欧、金科·廊桥水岸、金科·天籁城、金科天宸荟、北京岭秀。
(中华网财经综合 作者: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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