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长春公司因违规销售被主管部门警告并罚款3万 中华网财经 2020-01-10 18 : 01 A+ A- 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第三、第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华润置地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润置地长春公司),因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CF004 点击阅读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