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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冠高度依赖招行分销渠道,核心毛利率逐年走低

一家本质为分销商的企业,分销渠道严重依赖招商银行信用卡商城,未上市业绩已远落后竞争对手。即便上市成功注入资本,扭转业绩颓势的概率又有几何?

星期五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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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冠高度依赖招行分销渠道,核心毛利率逐年走低

时代周报       2020-10-23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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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商学院研究员杨志鸿

一家本质为分销商的企业,分销渠道严重依赖招商银行信用卡商城,未上市业绩已远落后竞争对手。即便上市成功注入资本,扭转业绩颓势的概率又有几何?

新中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冠”)是一家在分销及零售行业浸淫了10多年的企业,该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3C产品流通环节,为苹果、华硕、AOC、飞利浦等产品提供分销、零售服务。

近期,该公司创业板的上市申请已获深交所受理。

报告期内,新中冠主要依靠招商银行信用卡商城渠道进行分销,核心业务的毛利率逐年降低,远不及同行可比公司。零售分销渠道存在头部效应,面临苏宁易购等强敌,新中冠的市场开拓将面临严峻考验。另外,新中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正在恶化,2020年一季度环比更是负增长近十倍,足见新中冠抵御风险能力十分欠缺。

9月22日,时代商学院向新中冠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一、创始人曾为教师,现同时为福州市人大代表

新中冠刚成立时,现任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吴根茂为第二大股东。根据公开资料,新中冠的前身福州新中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由敖文娟、吴根茂以货币出资共同设立,其中敖文娟占55%的股份,吴根茂45%的股份。

但敖文娟所持有的55%的股份系为吴根茂代持。新中冠表示,2002年福州新中冠成立时,敖文娟代吴根茂持有福州新中冠55%的出资额。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根茂已跃升为新中冠第一大股东,与女儿吴刘驰合计持有该公司40.14%的股权。吴根茂为董事长,1988年的女儿任董事、总经理。

吴根茂最早时曾在“象牙塔”里(福州大学)教书育人,1996年11月,成立福州中冠电子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至2017年的15年间,又先后在福州新中冠、福建新中冠、新中冠有限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还担任了大地数码执行董事。

2012年至今,吴根茂被选为福州市人大代表。2018年6月,吴根茂又回到福州大学,兼职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教授;2019年初至今被任命为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另值得一提的是,东兴证券(601198.SH)旗下的东兴投资也出现在了新中冠的前十名股东中,以10.29%的股权位居第二。该部分股权已被认定为国有股。

二、作为分销商,渠道局限于招商银行信用商城

2017—2019年,新中冠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2801.24万元、272176.09万元、318732.28万元,业绩逐年增加。

其中,新中冠的消费互联网业务及B2B互联网业务产生的收入贡献最多,两项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年均达98%以上。

根据新中冠披露,消费者互联网业务主要是将公司供应链管理、技术开发及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优势与银行金融优势结合,通过与多家银行信用卡商城进行合作,开展B2C业务。

消费者互联网业务的盈利模式则是依靠商品的销售收入与运营成本(包含采购成本及各项运营费用等)的差额获取盈利。

当前,与新中冠合作的银行仅有五家,其中,该公司通过招商银行信用卡商城开展的消费互联网收入占报告期各期该类业务的比重分别达85.35%、78.05%、91.91%。

可见,新中冠的主要合作对象为招商银行,同时也可见招商银行于新中冠的重要性。但招商银行为国内领先的信用卡发卡机构,分销商竞争激烈,新中冠并不是其唯一的选择。

因此,新中冠一旦管理不当,与招商银行的需求不匹配,或将使自身的业绩遭受重大损失。另外,新中冠的消费者互联网业务毛利率也低于两位数。

2017—2019年,消费互联网业务毛利率仅分别为8.06%、9.08%、8.13%,若考虑银行合作费用后则分别为1.73%、2.78%、2.21%。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如苏宁易购在报告期内就分别为5.21%、5.92%、4.42%;翰林汇分别为6.61%、4.5%、5.55%。且新中冠规模远不及苏宁易购与翰林汇。

众所周知,新中冠所处的行业的头部效应十分明显,头部企业具有足够的实力与资本抢占市场份额,因此,新中冠的市场拓展或也十分艰难。

另外,新中冠的B2B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毛利率更是创造新低,根据招股书显示,该业务又可细分成自营交易业务与撮合交易业务。2017—2019年,自营交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61%、5.05%、4.53;而撮合交易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52.28%、137.66%、111.82%。

可见,新中冠的自营交易业务毛利率在原本盈利空间就极小的情况下,还逐年下滑。撮合交易业务甚至为负。新中冠称系报告期内,公司撮合交易处于引流状态,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平台推广,且受制于资金瓶颈等因素制约,交易活跃量较低,导致该模式下实现的收入较低所致。

可见,新中冠采取了平台推广,但并未见到成效,还直接压低了毛利率。那么,新中冠所采取的该市场策略措施又是否可行呢?未来的突破口又在何方?

三、经营场所依赖租赁,经营现金流恶化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新中冠的仓储中心、办公场所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所租赁的仓储中心、办公场所在位置对其业务的发展又具有重要的影响,若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不能续租,新中冠将不得不在附近寻找新的经营场所,因此产生的迁移、装修、经营停滞成本将使该公司的业绩遭到不利影响。

另外,宏观经济等因素导致租赁成本上升,又将使新中冠本来就不多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届时成本一旦上涨过快,对其盈利能力构成威胁,恐对其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值得留意的是,2017—2019年,新中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30.11万元、7348.98万元、-2674.27万元,现金流恶化,经营风险难以得到改善。

2020年1—3季度,新中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已达-21817.80万元,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新中冠抵御风险的能力还非常欠缺。

责任编辑: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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