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成立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领导小组由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中国足球协会主要领导组成;执行小组由中国足球协会主要领导、国家女足主教练、女子足球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是选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女足主教练是选拔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会纪委领导是选拔工作的监督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协会女子足球部。
第六条 选拔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杜兆才(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党委书记),陈戌源(中国足协主席)
副组长:闫占河(中国足协专职执委、纪检书记),刘奕(中国足协秘书长)
2。选拔工作执行小组
组长:陈戌源(中国足协主席)
成员:贾秀全(国家女足主教练),郑超勇(女足部部长),魏业政(女足国家队管理)。
(二)工作职责
1。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管理和监督队员的运动员选拔工作,对运动员的选拔程序和办法提出指导性要求,对队伍选拔工作做最终决定;
2。选拔工作执行小组职责:具体负责主持、协调运动员选拔的全面工作,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运动员技战术能力水平等相关问题;
3。主教练职责:具体负责国家女足运动员选拔工作,对运动员的技战术能力、心理能力、队伍位置需求等方面全面把握,是运动员选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就相关选拔工作定期、不定期向选拔工作执行小组通报、向领导小组汇报;
4。女子足球部职责:与教练组一起,参与国家女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选拔工作中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协同主教练定期、不定期向选拔工作执行小组、领导小组通报、汇报相关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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