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民企人员吃回扣3万元即可入罪 新规强化民企反腐!《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北京市炜衡(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适平表示,新规实施后,民企人员“吃回扣”,只要金额达到3万元,就涉嫌犯罪。这将有利于加强民企反腐,护航其健康发展。
民营经济是泉州发展的根基,各类民企林立、品牌集聚。然而,部分员工却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损害企业利益,成为制约民企高质量发展的障碍。去年9月,安踏集团公布了反腐专项治理成果,展示了打击贪腐的决心。该集团通过内部审计、监察、稽核等措施重拳整治贪腐行为,截至2025年8月,已有74名员工因严重舞弊被辞退;46名内外部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对3名在职期间涉嫌职务犯罪的离职人员启动追诉程序;查处45家违反诚信廉洁责任条款的供应商及合作伙伴,涉案金额约达3000万元。
一些中小型民企也面临类似问题。2024年11月,泉州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某发为获取设备采购优惠,多次向客户经理吴某霞行贿,数额巨大,并向多家设备采购商的相关业务人员行贿。最终,苏某发和吴某霞均被依法逮捕。泉州市丰泽区某体育用品公司也曾发生类似案件,供应商林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采购管理人员刘某行贿42万元。刘某收受贿赂后,对高价原材料照单全收,还帮助林某增加订单、催促公司打款。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陈适平律师分析,《解释(二)》的核心亮点在于彻底打破了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在定罪量刑标准上的差距,实现了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量刑与公职人员“同罪同罚”。根据以往司法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等犯罪的立案和升档标准分别为公职人员对应犯罪数额标准的2倍、5倍。例如,公职人员受贿罪的入罪门槛为3万元,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入罪门槛则为6万元。新规实施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的入罪门槛降至3万元,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门槛从1500万元降至300万元。这意味着,民企员工只要利用职务便利中饱私囊3万元财物,就涉嫌犯罪。
作为民营经济大市,《解释(二)》的实施将对泉州企业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陈适平建议,企业应尽快建立健全内部反腐防控机制,加强对人事、财务、采购、高管等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应对的全流程体系。此外,企业还需开展员工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引导员工强化合规意识,明确行为边界。同时,注重财务数据的监督审查,及时保存涉案相关证据,为应对潜在风险提供支撑。企业还应建立畅通的内部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对腐败行为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实现早发现、早处理、早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