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 规范临期食品管理

北晚在线 2025-08-21 16:54:51
A+ A-

在重要消费节点,商品积压和临期过期食品增多是常见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农村商超、食杂店、餐饮店等经营者,进货量不宜超过日常的三倍,并建议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为有效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农村市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过期食品问题,该局发布了《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和《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

《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针对临期食品界定不清晰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明确了不同保质期食品的“临期”标准。例如,保质期一年及以上的食品,在过期前45天算临期;保质期10天到1年的食品,剩余保质期不足总保质期的十分之一即为临期;保质期少于10天或国家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则不再设临近保质期。指引还建议通过设置销售专区、优化食品标识、及时处置过期食品等方式加强临期食品管理,确保消费者权益。例如,可以将临期食品集中放置并明确标示,有条件的可设立专门区域,且最好设在出入口处,便于销售。打折或捆绑销售时,也应在包装上贴“临期食品”标签,让消费者清楚明白地购买。一旦发现过期食品,应立即下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则关注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在重要消费节点面临的商品积压和临期过期食品增多问题,建议采取合理采购、先进先出等措施,优化库存管理,减少损耗和食品安全隐患。当前本市正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鼓励消费者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张小花 TT100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