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 引导合理消费

海报新闻 2025-07-18 0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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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 引导合理消费!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零售环节销售额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上述规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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