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违规载人?北京新规这样处理! 严查十类不文明行为

极目新闻 2025-07-14 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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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此次专项治理针对影响道路安全与通行效率的十类不文明行为展开,具体包括骑行途中使用手机拍照、浏览信息等分心行为;两人及以上并排骑行占据非机动车甚至机动车车道,阻碍交通;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危险骑行和竞速行为;在人行横道内骑行,威胁行人安全;利用车筐搭载人员,违反非机动车载人规定;等候信号灯时超越停止线,不按顺序排队;在道路上违规停车滞留、不按规定区域停放影响通行;在非机动车道内长时间低速行驶,妨碍后方车辆通行;擅自进入人行便道骑行,干扰行人通行秩序;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大多数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路面执法与宣传教育,利用视频、图像等资源发现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并通过车牌识别追溯违法主体,进行追查处理。

除了对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类交通违法进行查处,执勤交警还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灯光的情况检查。在北京市西城区积水潭桥东北角,一辆违法加装灯光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民警拦下。对于此类违法行为,首次发现将对骑行人进行警告处罚,并现场责令拆除加装灯具或还原原车出厂灯光标准;如再次发现车辆违法改装,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若发现经营性拼改装线索,将及时转递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处理。

此外,《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次修订对2018年制定实施的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中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头盔使用规定的调整引起了广泛关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数据显示,近八成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正确戴头盔可降低70%—80%的严重脑损伤风险。目前,我国至少有26个省市地方立法强制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头盔,从出台法规的地区看,头盔佩戴率与安全防护效果均有明显提升。待新规出台后,对未按规定戴头盔的行为,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于浩淙 zx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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