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通过电话推销贷款20万元,实际到手只有18.8万元,却要还款31.2万元。他希望自己的遭遇能够警示他人远离砍头息贷款。高先生在一年内不断借款还旧款,累计借款1741.58万元,实际还款2887.6万元,但被告知仍欠470多万元。放贷者甚至威胁他的家人,迫使他最终报警。
高先生初中辍学后跟随父母做小生意,之后自己开办了一个小型二手家电回收厂。由于货物积压和征信问题,他在2023年10月接到一个推销放贷业务的电话,借了20万元,约定六个月期满。这笔贷款扣除首期利息和手续费共1.2万元,实际到手18.8万元。贷款当天就被催还首期款4.1万元,实际上他只能支配14.7万元。贷款期满时因没钱还款,对方又介绍其他放贷者给他,让他借新款还旧款。最终,这笔20万元的借款,他实际还了31.2万元,加上手续费多还了12.8万元。
高先生的借款合同大多为网络签订或手写,合同中约定了贷款金额、期限和总计利息,但实际还款并未按照合同数额执行。他累计贷款约100次,总借款额达到1741.58万元,实际还款2887.6万元。2月底,放贷者告知他还欠470多万元。高先生向唐家墩派出所报警。
高先生解释,他从未经历过如此复杂的事情,为了还款,他向朋友和生意伙伴借了几百万,卖掉了车和房子,但仍无法填补利滚利的债务。放贷者提到他老婆孩子的信息,令他非常害怕。根据借款合同上的信息,记者联系了六名放贷者,其中两人否认放贷行为,三人承认放款但声称是帮助朋友。高先生表示,首次贷款是因为低息诱惑且警惕性不足,警方核算发现这些贷款的平均利息比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高出500多倍。警方已通知高先生,已有六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其中四人已被逮捕。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应欢表示,高先生的案例属于“让人震惊”的程度。以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标准是36%,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现在的新规是按照当月LPR指数计算,不能超过LPR的四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砍头息、套路贷不属于普通民间借贷,而是重点打击对象。此类涉案者常被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责任,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